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五萬噸廢舊塑料回收裝置項目(一期)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五萬噸廢舊塑料回收裝置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已完成,特向公眾公告報告簡本信息:

一、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擬利用公司及母公司集團下轄的子公司的廢舊化肥回收袋及噸袋為原料,經過破碎、清洗、脫水、干燥、熱熔擠壓造粒后制作再生塑料顆粒產品,擬投資3500萬元在松滋市臨港工業園嘉施利公司南廠區預留空地建設五萬噸廢舊塑料回收裝置項目(一期),項目總規模為年產5萬噸廢舊塑料再生顆粒,第一期實施年產6000噸廢舊塑料再生顆粒。

本項目在嘉施利公司南廠區水處理系統南面空地上新建1棟生產車間的主體工程,新建1棟原料庫房的儲運工程,新建配套的廢水處理系統、廢氣治理、噪聲治理等環保工程,配套的供水、供電等公用輔助設施工程均依托嘉施利公司現有的工程。項目建成投產后將形成年產6000噸廢舊塑料再生顆粒。

2、區域環境概況

(1)環境空氣

根據大氣環境現狀監測結果,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空氣各監測點位中SO2和NO2、氟化物的1小時平均濃度均未出現超標,SO2、NO2、PM10的24小時平均濃度也未出現超標,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硫酸霧、氨氣一次值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一次值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環保部科技司)中標準限值要求,說明,本項目評價區域總體環境空氣質量較良好。

(2)地表水環境

根據地表水環境現狀監測結果可知,長江(松滋陳店段)水體中各監測斷面各項監測因子的標準指數均小于1,其現狀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域標準的要求,說明長江(松滋陳店段)現狀良好。

(3)聲環境

根據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可知,嘉施利公司南廠區的南面、西面廠界的噪聲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東面、北面廠界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4a類標準,項目所在區域廠界周邊的聲環境質量現狀一般。

(4)地下水環境

根據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分析結果,項目所在區域內的地下水現狀監測點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說明評價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5)土壤環境

根據土壤環境現狀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所在區域的土壤環境質量各監測點各監測項目因子均能夠滿足《土壤環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篩選值及管制值,說明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較好。

3、環境影響評價

(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廢氣來自原料揀選分類揚塵、熱熔擠壓造粒廢氣。

根據HJ2.2-2008推薦的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對各污染物進行預測分析,估算模式已考慮了最不利的氣象條件,大氣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明,本項目有組織熱熔擠壓造粒廢氣采用生物噴淋塔+干濕過濾器+等離子處理器+高能光氧除臭處理后再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中排放的污染物VOCs、顆粒物(PM10)在正常情況下最大落地濃度均不超標且最大濃度出現在離源點1164m處,其最大落地濃度分別為0.002582mg/m30.000308mg/m3,對應濃度占標率分別為0.13%、0.07%,上述污染物均未超標。本項目排放的熱熔擠壓造粒廢氣污染物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非正常工況及事故工況下污染物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中污染物貢獻值有所增加,未出現超標情況,但生產過程中仍應杜絕非正常及事故排放。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導風下風向最大落地濃度較小,預測值均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同時,本項目原料庫房的衛生防護距離為50m、生產車間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00m,據此作出環境防護距離包絡線圖,詳見附圖,最終確定設置靠項目原料庫房西面廠界外推25m所覆蓋的區域作為本項目防護距離。根據環境防護距離包絡線圖及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現場調查,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覆蓋范圍內不存在長期居住的居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建筑物,建議今后在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覆蓋范圍內不應修建居住區、學校、醫院等大氣環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產生的工藝廢水(原料清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廢氣噴淋廢水、濕法破碎廢水)及地面清洗廢水經項目配套建設的廢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其尾水可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表1中洗滌水的要求,絕大部分清水返回系統作為清洗水回用,僅少量尾水返回公司磷銨項目系統工藝用水利用,均不外排;本項目職工均依托嘉施利公司現有的員工,不新增員工生活污水。可見,本項目不存在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對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體長江(松滋陳店段)的水環境影響很小。

(3)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通過預測,運營期內項目西面、南面兩側廠界晝、夜噪聲預測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項目東面、北面廠界晝、夜噪聲預測值均能達到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4類標準,本項目建成后對周邊的聲環境影響較小。

(4)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在最不利的無防滲措施工況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滲入地下水后,擴散10000d對地下水影響范圍為11m,項目對周圍地下水環境影響范圍較小。同時,本項目原料庫區、生產區、裝卸區、污水池等易發生泄露的場所地面均進行了防滲處理并按要求設置了集排水設施,因此,本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是微弱的。從地下水環境保護角度看,其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5)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本項目分選雜質、破碎殘渣、清洗沉渣、污水站板框壓濾泥渣分別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熱熔擠壓廢渣、切磨塑料渣收集后作為廢塑料渣定期外售,廢氣處理沉渣(油狀低聚物)屬于危險廢物(HW900-249-08)、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HW900-214-08),經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廠區已建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由能接納并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能力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轉移過程實行聯單制度。各種固廢采取妥善的處理處置措施后不外排,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來自原料揀選分類揚塵、熱熔擠壓造粒廢氣。

本評價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為:擬在每套熱熔擠壓造粒設備均設置集氣罩,熱熔擠壓造粒廢氣經集中收集后的采用“生物噴淋塔+干濕過濾器+等離子處理器+高能光氧除臭+15m高排氣筒”處理達標后排放,經治理后,熱熔擠壓造粒廢氣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表5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顆粒物:20mg/m3、非甲烷總烴(VOCs):60mg/m3)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2限值要求(15m高排氣筒惡臭濃度為2000無量綱)。

無組織排放的原料揀選分類揚塵、擠壓造粒粉塵及VOCs通過加強集氣罩收集密閉性、車間加強通風、設置防護距離等措施,可減少揚塵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對周邊環境影響;加強道路兩側的綠化,凈化廠區周圍的空氣,并通過采取硬化廠區道路和定期灑水降塵等措施降低道路揚塵。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工藝廢水(原料清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廢氣噴淋廢水、濕法破碎廢水)及地面清洗廢水排入到項目配套建設的廢水處理裝置(廢水調節池+一級混合反應槽+斜板沉降槽+二級混合反應槽+氣浮池+石英砂過濾器+清水池)進行處理,處理后各污染物濃度為COD 97.9mg/L、SS 27.1mg/L、NH3-N 29.4mg/L、色度12度,可滿足參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表1中洗滌水的要求,出水絕大部分清水返回系統作為清洗水回用,僅少量尾水返回公司磷銨項目系統工藝用水利用,均不外排;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由此可見,本項目建成投產后無生活、生產廢水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

項目各種設備運行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隔音、消聲、減振等措施來削減噪聲的影響。通過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使擬建項目在正常運行時,項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4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分選雜質、破碎殘渣、清洗沉渣、污水站板框壓濾泥渣分別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熱熔擠壓廢渣、切磨塑料渣收集后作為廢塑料渣定期外售,廢氣處理沉渣(油狀低聚物)屬于危險廢物(HW900-249-08)、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HW900-214-08),經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廠區已建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由能接納并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能力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轉移過程實行聯單制度。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處置率為100%。

(5)環境風險

本項目為廢塑料再生利用項目,通過環境風險識別,營運過程中主要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火災,但不存在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等級確定為二級評價。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應落實本項目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并根據今后實際生產情況結合本報告中提出的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更詳實的項目應急預案,確保防范措施的運行。在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做好應急預案的前提下,本項目的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5、清潔生產與總量控制

(1)清潔生產

根據清潔生產評價內容可知,本項目采用的工藝技術具有目前國內先進水平的生產技術,裝備和原材料,產品收率高;項目在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了能源資源的耗用。綜合考慮,本項目可達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2)總量控制

本項目建成投產后,項目無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產生及排放,不涉及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排放量;項目直接利用公司富余的余熱鍋爐蒸汽及電能,不涉及主要污染物SO2、NOX、煙塵的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為廢氣有組織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1.411t/a、粉塵0.171t/a,無組織排放的VOCs2.475t/a、粉塵1.375t/a。

本項目投產后,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全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廢氣SO2 248.28t/a、NOX 107.57t/a,廢水COD 2.372t/a、NH3-N 0.325t/a,全廠余量分別為SO2 161.68t/a、NOX 24.21t/a、COD 2.488t/a、NH3-N 0.257t/a。本項目主要污染物不涉及SO2、NOX、COD、NH3-N排放總量,無須向荊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新的總量,所需VOCs和粉塵指標應在松滋市內進行調劑分配。

6、建設與要求

(1)擬建工程的環保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同時確保環保資金到位,落實廢水、廢氣和噪聲治理設施,滿足總量控制和達標排放的要求。

(2)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與監測,防止風險事故排放發生。

(3)建設單位應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設置專門環保科室,由環保專業人員負責環保設施,以確保廢水、廢氣處理設備以及各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保證各污染物達標排放,杜絕事故發生,防止污染環境。

(4)大力推行清潔生產,選用先進的工藝、設備,落實節能、節水、節電措施,把污染控制從原先的末端治理向生產的全過程轉移和延伸,防范于未然。

(5)委托當地環境監測站,定期進行環境監測,為企業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6)在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禁止新建住宅、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設施。

7、總結論

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城鎮發展規劃,滿足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政策的要求。本項目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投產后正常運行時,各項污染物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不會改變周圍環境功能類別。只要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保對策及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認真落實環境風險的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在擬定地點按擬定規模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二、查閱環境影響報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到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查閱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有關內容,公眾同時可通過打電話、寫信、發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取信息,期限本公示發布日起10個工作日。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對本建設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對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對本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四、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臨港工業園疏通大道與通港大道交匯處

聯系人:李總

聯系電話:15853453388

五、承擔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機構的名稱與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湖北荊州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郵編:荊州市園林路29號/434000

電話:0716-4082210

聯系人:劉工

電子郵箱:772082860@qq.com